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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招商方案
为加快许昌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开发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特对许昌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中商业功能区对外进行招商。现制定招商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经二路以东,纬四路以北,许都公园以南43#-2地块,总用地面积51720.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50平方米,总投资1.9亿。主要由会议中心功能区(会议中心、小会议室、舞台观众厅、观众厅楼座、变配电间等)和商业功能区(商场、展览厅、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等)两部分组成。拟建设一座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多功能文化艺术中心,以高科技、现代化设计技术打造许昌核心区具有深刻内涵,反映传统建筑精神的标志性建筑。 该项目地处东城区核心区,周边建安大道、魏文路、潩河东路等城市主干道环绕,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该区域即将成为许昌市新的商业文化中心。 二、招商内容及建设计划 该项目由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投资建设。其中:会议中心功能区由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使用。商业功能区由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负责对外招商,与投资商合作开发建设。待项目竣工后,按照双方商定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使用。 商业功能区总面积18244平方米。其中: 1、地下一层厨房:2000平方米; 2、地下商场:1942平方米; 3、一层商场:7100平方米; 4、二层商场:1600平方米; 5、二层餐厅包间:1050平方米; 6、三层餐厅包间:1050平方米; 7、三层多功能厅:2030平方米; 8、四层宴会厅:1472平方米。 商业功能区概算总投资约540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5000万元,土地款约400万元(商业功能区实际总投资以最终决算为准)。 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计划2008年3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 三、投资模式 (一)方案一 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商可介入该商业功能区投资建设,并按照与东城区管委会协商的价款(可按包括实际投资建安费、前期工程费、各项配套设施费、土地费等成本价计算),通过一次性支付获得该商业功能区产权。该项目建成竣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东城区管委会将该商业功能区移交给投资商,并负责办理产权手续。由投资商自主经营、自主管理。 (二)方案二 在项目建设中,由投资商负责该商业功能区建安造价的全额投资,一次性买断50年经营权。由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建设。建成竣工后,该商业功能区整体移交给投资商,由投资商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负责自主经营,也可对外出租或二次转让经营权,经营期满后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无偿收回。 (三)方案三 投资方负责该商业功能区建安造价的全额投资,由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建设,并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商享有租赁优先权)。在建设期内(自投资商资金全额到位之日至项目竣工之日),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投资商支付实际投资资金利息。建成竣工后,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负责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偿还投资商投资资金本金。 在双方商定的还款时间内,自项目建成竣工之日起至偿还投资商投资本金之日,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0%向投资商支付实际投资资金利息,或者将该商业功能区同期的出租收益归投资商所有,作为投资回报。但不再向投资商支付投资资金利息。 若在商定的时间内未能偿还投资商投资资金本金,则从商定时间到期之日起至偿还投资商投资本金之日,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00%向投资商支付实际投资资金利息; 或者继续将该商业功能区的出租收益归投资商所有,作为投资回报,至投资本金偿还完为止。但不再向投资商支付投资资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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